卫生部:烟草技术不应参评国家科技奖


卫生部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傅卫副司长通报有关情况

卫生部今日(4月12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日社会各界关注的院士联名抵制烟草技术参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这一热点事件,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表示,对于这一问题,卫生部的态度是一贯明确的。2011年卫生部出台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今年两会期间,陈竺部长和黄洁夫副部长多次回答了记者提问,表明要避免烟草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吸烟,而不是用其他方法降低危害。

卫生部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傅卫副司长补充说,关于控烟问题我部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我们国家从2003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从2006年1月正式生效。签署《公约》表明了我国政府在国际上已经郑重承诺,将切实履行《公约》要求。《公约》最主要的目标就是要减少烟草的使用和消费,避免接触烟草烟雾,保护公众的健康。我想这是公约的一个最主要的目的。

因此,任何促进烟草制品的使用和消费的行为跟《公约》的精神是不一致的。国内外众多科学研究证明,烟草使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任何有关“低危害”烟草制品的研究,都不能降低或者减少烟草对人体带来的健康危害。同时,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开展和应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一些科学技术研究。因此,我们认为所谓的“低危害”烟草制品研究的项目,不应该参加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评选。这个态度还是比较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