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上调高校学费“居民可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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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上调高校学费“居民可承受”
2024-05-05 09:59:24

2013年开始,已有天津、江苏等9个省份上调了高校学费标准,目前,浙江、广东、等6省也启动了调整收费标准的程序。教育部表示,学费上涨“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称上调学费的高校将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并逐步公开“学校的所有经费收支”。

上调学费“居民可承受”

根据教育部统计,各省不同专业学费上涨幅度不尽相同,涨幅多在20%-35%之间。在已经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9个省份,调整后,一般专业的学费在4000-6000元之间,艺术类专业在7000-12000元之间。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对财新记者介绍,确定大学学费的标准关键有两个,一是,高等教育生均成本是多少;二是,受教育者分摊成本的比例,对于第二点,国外通常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不高于生均成本的20%,二是不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两者取最少值。

熊丙奇特别强调,确定学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是为了防止过高的学费,挤占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开支,加重家庭的教育负担”。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介绍,2013年,中国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学费为5775元,占城镇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7%;占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17%,“总体来看,目前的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但是,就个别省份来看,实际情况并不乐观。以宁夏为例,2013年,宁夏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566元,学费调整之后,文史类新标准4000元,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27%;理工类新标准4400元,占比超过30%;艺术类新标准8000元,占比近55%。

部分学费收入用于加大学生补助

因此,在学费上涨导致家庭负担变大的情况下,保证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十分重要。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表示,目前,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据悉,目前,高校的资助政策共有9种,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生资助金额为574亿元,较2006年增长约3倍;其中财政投入达到288亿元,比2006年增长10倍;生均资助经费达到普通本科1848元、高职高专1071元,比2006年增长了约3倍。

同时,已调整收费标准的省份要求,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经费,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如宁夏将高校学费收入中用于学生资助的比例从10%提高到15%;天津市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6%资助经费,提取2%的经费稳定高校食堂饭菜价格。

14年首次大规模上调高校学费

实际上,此次学费调整是2000年以来,国内各省首次大规模上调高校学费标准。

2001年开始,每年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都联合发文,要求学校收费标准保持稳定。200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规定五年内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保持稳定。

但五年限期一过,各地高校新一轮学费上涨就此开始。熊丙奇表示,随着办学成本增加,学费上涨有其合理性,但如此大幅度的上涨,“高校必须给学生、家长交出一本透明账单”。

逐步公开学校所有经费收支情况

教育部表示,高校收费标准调整要经过价格部门审批,根据7月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高校的财务、资产和收费信息都要按规定公开,同时,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预算公开的要求,在公开内容上要进一步细化实化,专项资金要公开到具体项目。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强调,将“逐步把学校的所有经费收支情况向师生、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学生家长对财政经费、学费收入等经费使用情况的知情权”。

2002年,中国建立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所有收费,都要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2013年,教育部推动75所直属高校公开学校2013年度预决算信息;今年,教育部集中公开了直属高校2014年度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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