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对医企的社交网络行为发布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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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对医企的社交网络行为发布指导意见
2024-04-23 20:22:12

一直以来,医药企业都希望FDA能够提供网络和社交网站贸易行为的官方指导意见,希望FDA出台政策支持和否定社交网络上的一些行为(比方说谁对通过微博向消费者销售药品的这样的行为负责。)

2009的11月份针对这些问题曾经举行过听证会,但是FDA并没有及时出台相关的政策。没有收到建议的医药企业在使用社交网络市场的问题上便无法权衡利弊与得失。

然而就在上个月末,FDA在其发布的指南草案中提到一项:“关于未经批准的处方药或医疗设备外围应用的指示”。

这是期待中的“网络指南”吗?严格的说只是一部分。随后FDA在网站上声明相关的附录将陆续发布,比如在对限制字数描述的微博中需要对药品信息完善,通过代替使用网络链接或者修缮描述来达成。

Dale Cooke是医疗保健Digitas Health公司副总,他在Health Blog上写到——此项指南并非专项针对“网络市场平台”(FDA描述为“新型电子媒体”)而出,不过这表明FDA已经萌发了规范电子网络的想法。现在的问题是网络平台数量太多,FDA很难颁布细节性的规定进行规范。比如,分别在短信平台或Facebook上该如何发布药品信息的注意事项等等。

不过这份草案中,FDA通过个案的解析来表达了他们的相关政策,这些政策在任何电子网络平台上都是适用的。比如,FDA表明假如有厂商鼓动患者在YouTube发布个人服药后的售后视频,这样一些可能会导致非议的行为。“那么对不起,这些做法是不规范的。”Dale Cooke提到。

“特殊的情况下,网络上发布的患者情况也许有时候反而对患者和公众是绝对有益的,这样药物的副作用就会展示出来了”,Dale Cooke又写到。

参考FDA的指示,Dale Cooke建议药企从新考虑通过患者实例做宣传的这种商业策划,避免使用Twitter或者其它微博类产品宣传他们未经批准药物的疗效情况。药企要注意在公开场合内(不管是否在网络上)对药物信息的研讨在药事部门的掌管之内。最好不进行公开的宣传,而是通过一对一的方式解决解决患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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